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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兒第二次看到這張公告................


第一次是因為勞退新制,看到一次,老闆結束掉以前的公司,將員工全部資遣,當然有結清的資遣費,相較於當


時各行各業,很多人都是老闆直接轉新制,威脅員工要幹不幹,6%還變相減薪,我當時算領的很爽了!


昨天的會議有了一點共識,分家的可能性增加,公司已停業一周了,再這樣下去客戶跑光光了,事情總要有個


了斷,第一步驟先資遣所有員工,有需要留下的重要主管,日後成立新公司時再回來~


我呢???我算重要主管ㄇ??阿災.........反正我沒的放假了....


要成立新公司可能會釋股喔!有興趣的金主們快喔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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